西安开学季3C电子产品消费券
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6日—2024年1月31日
申领流程:
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陕西省消费券”-“西安市”-“西安市未央区政府消费券”-“3C电子产品消费券”页面领取消费券。
从9月26日起每周二上午10点投放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到账后7天,最晚承兑时间不超过2024年2月5日23:00,过期失效作废,每种面值消费券每人每自然周限领1张。
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券使用方式
用户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云闪付APP优惠券,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或使用云闪付APP“扫一扫”扫描店内支付二维码进行支付。
二、注意事项
1、同一自然人使用“开学季3c电子产品消费券”在任一7天周期内累计购买同一型号Apple商品不能超过一台,且在任一30天周期内购买同一型号Apple商品不能超过3台;使用“开学季3c电子产品消费券”购买的Apple商品必须到店自提(不得选择配送方式提货),且须在销售企业工作人员指导下现场开箱验机并对设备进行初始化设置,完成激活。凡领取并使用“开学季3c电子产品消费券”购买Apple商品的自然人视为同意该条使用规则。
2、如果发生退款和撤销交易,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退回扣款银联卡中,且已使用过的消费券将不再返还用户,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优惠金额自动回滚至总票券池,用于后期电子消费券发放。
3、支付卡号、APP注册手机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设备号、身份证号码等任一条件相同视为同一用户。
4、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参加活动时需将APP升级到最新版本。领券后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收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内用户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使用云闪付APP动态付款码支付可享受优惠。满足电子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自动抵价相应金额。
5、违反注意事项第1条申领及兑付流程的自然人,未央区商务局将取消其购买Apple商品的补贴资格、追缴已使用的所有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违反该项规则的销售企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活动期间,商品销售量大,如遇缺货
6、请咨询店内工作人员
7、Apple15全系列手机、华为mate60华为X50不参加此次活动,详询店内工作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