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楼市新政频频出台
而且无一不是利好政策
每一个都堪称“大调整”~
手起刀落,楼市风云变幻~
天津楼市要起风了...
01
天津楼市再放大招
已有两区发布购房补贴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其中提出,鼓励各区人民政府向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发放一定补贴,减轻购房负担。(点击字:)
今日,“静海融媒”发布了静海区相关购房补贴政策。9月8日,“天津西青”发布了西青区相关购房补贴政策。
静海区满足条件的购房人
最高可申请5万补贴
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津住建房改〔2023〕9号)政策文件精神,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发布实施《天津市静海区购房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自2023年9月18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静海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
2.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2023年9月18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18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
(2)2023年9月1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在2023年9月18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4.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二、补贴方式
1.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2.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每套住房有多个购房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三、补贴办理方式
根据购房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银行卡及完税凭证等材料测算购房补贴,由开发商对购房人提供的申请购房补贴材料进行收集并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并将购房申请材料及初审合格证明每周集中提交区住建委进行复审,纳入补贴发放名录,区住建委复审合格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补贴发放名录将购房补贴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购房补贴原则上自取得完税证明后两周内一次发放。
注:购房人收取购房补贴后,若办理退网签手续,需将购房补贴一次性退回后,方可办理退网签手续。
咨询电话:
8:30至17:30——28930291
17:30至转天8:30——28942524
西青区满足条件的购房人
最高可申请4万补贴
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津住建房改〔2023〕9号)政策文件精神,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发布实施《西青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 自2023年9月8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西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0.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4万元)。
2. 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 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2023年9月8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8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
(2)2023年9月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8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4.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二、补贴方式
1.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2. 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三、补贴办理方式
根据购房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银行卡及完税凭证等材料测算购房补贴,纳入补贴发放名录,按照补贴发放名录将购房补贴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购房补贴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咨询电话:27919210
02
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9月25日执行
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03
居民换购住房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04
首套房“认房不认贷”
政策或将落实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05
天津8月房价出炉
整体看房价又降了
9月15日,2023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出炉!整体看,房价又降了!
天津8月新房房价
环比下跌0.4%,同比上涨0.6%
天津8月二手房房价
环比下跌0.7%,同比下跌3.6%
楼市新政频出
发布购房补贴
降低首付比例
降低首套住房利率
也降低买房的门槛
这些政策对老百姓来说
可谓是重大利好
总算把新政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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