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推出系列新政。
《通知》明确将高标准建设市级人才房,保障人才短期居住需求,采取先租后补的方式,将相关房源作为享受政府租房补贴的指定房源。2027年12月31日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本市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一条引人关注的政策是,降低住房交易税费。《通知》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外,《通知》还在优化住房上市条件、支持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房地产融资等方面推出了相应政策。
潇湘晨报记者陈诗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