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6日,福州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补充公告,对9月8日刊登的《2023年度第八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部分宗地涉及的事项进行补充及明确。
根据公告,宗地2023拍-22号缴款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65日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宗地2023拍-25号交地时间为成交之日起1年内按现状交地。开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此外,宗地2023拍-25号允许整宗用地在符合规划条件情况下均按照多层住宅进行设计、建设。宗地2023拍-27号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地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签订《配建回购协议书》,并依据《配建回购协议书》与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
同时,宗地2023拍-27号《配建回购协议书》第九条中涉及车位配建的条款更正为:“甲方提供的回购地下车位按标准地下停车位尺寸设计,须满足规划审批要求,配建不低于600个标准停车位设计(确因施工图纸深化原因导致减少的,应至少满足600个标准停车位,否则甲方增加地下室面积乙、丙方不另行支付费用。),如无法满足,乙、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