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疑已出狱

时事新闻2023-09-12 16:03:24无忧百科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疑已出狱

(原标题: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疑已出狱)

媒体人微博截图

9月12日,据城市周刊文艺:资深媒体人“老杜传媒-杜恩湖”在个人微博透露,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已经于2023年9月11日正式出狱。

以前所谓宋喆已经出狱的传言不实,宋喆目前已经从监狱回到北京家中。2017年9月13日,宋喆被抓获,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2018年10月18日上午,宋喆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派新闻)

此前报道

天津监狱辟谣宋喆在津服刑,判决书披露:宋喆将在京服刑至2023年

(2019年)2月22日上午,网传宋喆已转到天津监狱服刑,天津市监狱局下午通过官方微博辟谣称消息不实。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因宋喆户籍地在北京朝阳区,因此他应该仍在北京服刑。新京报记者根据宋喆的判决书,他被判刑期从2017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1日止。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疑已出狱

宋喆受审

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宋喆的判决书,宋喆和修某被追究的是职务侵占罪。经朝阳法院审理查明,王宝强影视文化工作室是由演员王宝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是王宝强投资的公司。宋喆同宝亿嵘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领取工资,同时作为王宝强的经纪人,以王宝强工作室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2015年9月间、11月间,宋喆在洽谈广告代言业务过程中,侵占王宝强工作室的款项达65万,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2016年6月,修某受一家文化公司委托邀请王宝强参演节目,和宋喆洽谈,两人产生赚取差价的意思,后制定“阴阳合同”,各侵占72万。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原本给王宝强签订的演出费为360余万元宋、修二人找了一家中间公司,只跟王宝强工作室签订了200万演出费的合同,因此两人将多赚的一百多万私分。修某说,曾经跟宋喆砍价,宋喆说“你就不要往下砍价了,你往上抬高价格嘛,谈高了价格我可以给你回扣的。”

在证人证言中,宋喆家人承认利用进账的大额款项买过汽车、房产、出去旅游。

经审理,法院认为宋喆作为知名演员的经纪人,占有垄断资源,相对于客户一方处于较为优势的地位。认定宋喆为主犯,修某为从犯。法院遂作出判决,宋喆有期徒刑6年,修某有期徒刑3年。

据知情人介绍,为了方便管理,关于服刑的地点一般按照原籍服刑,北京户籍罪犯在北京服刑,外地户籍遣返到原籍服刑。宋喆户籍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并不可能转至天津监狱。

事件回顾

宋喆涉嫌职务侵占400余万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疑已出狱

(新京报)2017年9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宋喆被刑拘的消息。微博截图

王宝强原经纪人涉非法处理王宝强离婚案财产;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年内一审宣判

新京报记者昨日了解到与王宝强离婚案相关的宋喆涉嫌职务侵占案,目前处于侦查阶段,据了解,涉案金额为400余万元。

此外,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案,庭审程序已进行完毕,将在年内一审宣判。

涉嫌职务侵占宋喆被捕

新京报记者昨天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在王宝强离婚官司的审理过程中,王宝强向警方报案。由于涉及非法处理王宝强离婚案的财产等相关问题。

9月13日晚,北京警方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朝阳警方于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新京报记者获悉,宋某即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

据警方通报,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向朝阳警方报案称: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该工作室总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朝阳警方依法受理,经调查取证,于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9月26日,宋喆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朝阳检察院批准逮捕。

知情人称马蓉被四次传讯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知情人士透露,据了解,宋喆涉职务侵占一案警方开始传唤6人到案,目前3人被放,1人被取保,宋喆与另一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截至目前,该案中警方已传讯近20人,其中马蓉被四次传讯。据警方调查和宋喆等涉案人员交代,宋喆目前被认定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王宝强公司资金400余万。

此外,还有一些宋喆和马蓉在美国购房、购物及出国旅游的花销,宋喆都“推到”马蓉身上。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疑已出狱

宋喆和马蓉 资料图

而在去年7月宋喆妻子杨慧起诉离婚时,向朝阳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保全(冻结)宋喆名下银行存款224万元。

王宝强离婚案庭审程序已完毕

另据知情人士称,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一案,经过几次庭前会议和开庭后,法庭庭审程序已进行完毕,将在年底前宣判。

去年8月15日,王宝强到法院起诉马蓉要求离婚。他在诉状中提到,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并支付10万元精神抚慰金。

王宝强还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9套房屋和多家公司股权,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迪奥、PRADA、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随后,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该案作为名誉侵权案件,目前也在审理中,尚未宣判。

王宝强离婚案去年10月18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在立案阶段,就有知情人士透露,起诉离婚后,王宝强前往六家银行查询财产,所有账户的账面余额加起来只剩十几万,其他财产部分被转移。“该案内幕非常复杂,还涉及刑事问题,有初步证据可以证明,有人在案件中侵占财产。”

■ 相关案件

王宝强起诉马蓉父母追查婚内财产

此前有媒体人爆料,马蓉父母疑似转移王宝强财产。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王宝强在日前,还向马蓉父母提起民事诉讼。原因是,认为马蓉将部分婚内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为查清财产去向与确切金额提起该项诉讼。

宋喆案会不会影响王宝强离婚案、名誉权案及财产案的审理进度?

我国在司法审判中,有先刑后民的惯例,即“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

据了解,民事案件审理中需要向宋喆了解的事实情况,法官已从宋喆本人处了解清楚。王宝强离婚案件的审理,目前看不会因宋喆涉刑事案件受影响。

■ 回顾

王宝强提起离婚诉讼 指宋喆“隐藏、转移财产”

去年8月14日凌晨,演员王宝强发布微博称,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

次日,王宝强前往法院正式起诉离婚,要求孩子抚养权并分割9套房屋等财产。此后,王宝强追加诉讼请求,要求马蓉支付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时隔一天之后,马蓉于8月16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对王宝强提出反诉。

同年10月18日,上述两起案件同一天在朝阳法院进行了庭前会议:王宝强方围绕被告婚内出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及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等进行了举证,马蓉方围绕子女身份情况提交了相应证据。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举证状况,法院要求原、被告双方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的抚养问题、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及是否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进一步举证。

此外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提起离婚诉讼时,王宝强在诉状中指出,宋喆存在“隐藏、转移王宝强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今年9月12日,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有媒体曝出马蓉及其母亲涉嫌私刻公章,转移王宝强财产等,王宝强于是将马蓉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查明马蓉转移的婚内财产数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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