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来自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宁市城乡建设局等15个部门联合制定《西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从金融力度、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若干措施》中提出,西宁市将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利用商业按揭贷款及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0%,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30%。优化新市民、新青年住房金融服务,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新青年首套个人住房贷款的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对购买二套住房以及以旧换新、以小换大、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给予更大信贷政策支持。自2023年9月25日起,指导商业银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在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方面,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夫妻双方均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在西宁市购买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压缩至1个月以内。
同时,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实时共享信息,精简办事材料,努力实现缴税、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切实便民利企。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积极推广预售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审核、支付业务,实行“不见面”审批,提高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效率。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核发,实现系统制证、电子签章、电子出件、网上下载、保存打印等全流程电子化功能,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在不动产登记、按揭(公积金)贷款、税务等领域使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落实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即时备案模式。
此外,西宁市还将开展“交房即办证”改革试点。通过信息共享、优化流程、主动服务、限时办结等方式,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探索“交房即办证”试点项目。支持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现有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用工环境,推动“租购同权”,满足“职住平衡”要求,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引进人才住房问题。详细内容您可关注西海都市报微信公众号阅读全文。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周建萍
编辑:冯丽娟 责编:谢青玉 监制:马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