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官宣!“认房不认贷”来了!
日前,漳州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9月11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即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俗理解,就是不论该家庭此前是否使用过商业贷款购房、是否有贷款记录,只要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所有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均无住房,即可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可按首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俗称“认房不认贷”。
具体到一个居民家庭,“认房不认贷”后,能带来哪些好处?
举个例子
市民王先生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是2017年贷款购买的。如今,因为家有二孩,王先生想置换一套大点的房子。按照之前的政策,因为有过贷款记录,王先生即便是还清贷款后卖了名下这套房子再买,申请商业贷款时虽然贷款利率可按首套房利率执行,但是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新政后,王先生再“卖小买大”,在我市申请商业贷款买房时,就可以视为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以到20%。首付比例相差10%,以一套房子总价200万元计算,王先生首付阶段可以少支付20万元,大大减轻了资金压力。
总体来说,“认房不认贷”的新政,将对有置换、改善类住房需求的家庭,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改善类需求,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 市局市场科
延伸阅读:楼市利好狂飙!漳州“认房不认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调!还有漳州首套房贷利率执行下限公布
刚刚官宣!“认房不认贷”,漳州今起施行!
刚刚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最新消息
今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漳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监管组,各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有关要求,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住房情况由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记录。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1日
CRIC解读:
目前,福建主要城市中,已经有厦门、漳州宣布首套房贷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叠加近期存量首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政策,当前因为“认房不用认贷”政策落地执行,惠及相当一部分客户群,二套变为首套,贷款利率将会明显下调,获益较为直接。
来源:厦门地产资讯
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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