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费用
不收费。
拓展材料
“年收入”指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上年度1—12月)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首次申领且上一年度在我市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需补充提供上一年度在我市及来我市工作前其他城市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纳税申报明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