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9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工具箱、加快城市更新建设、推动存量改造、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住房需求等方面。
其中,上述《通知》提到,无锡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将经开区太湖街道、华庄街道移出限购区域;取消现有的购房限制性措施,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再对购房资格进行核验;取消企事业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套数限制。
在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上,《通知》内容显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无锡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无锡还提出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指导商业银行有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