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阑珊编|深海
10月20日,格力地产在互动平台回复了投资者疑问。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的“格力地产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结案,且已处罚相关责任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之前公布的发行股份是否要取消,重组珠海免税是否还会继续”时,格力地产表示,公司分别于2023年 9月26日、9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本次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本次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与中介机构将继续积极推进重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及相关条件具备后,公司将立即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经查明,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亿元。2022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持有格力地产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维权,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格力地产有天眼风险信息731条;涉诉关系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