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至最高60万元

时事新闻2023-09-22 11:09:13无忧百科

河南兰考: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至最高60万元

观点网讯:9月21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发布《兰考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十条措施》。

《措施》提出,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如下:

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鼓励在确保金融机构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

各商业银行根据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执行个人住房最低贷款利率;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对拥有一套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各商业银行执行首房贷款政策;

执行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立等可取,即来即办”,在建筑物已超过正负零但未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允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办理抵押融资。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坚持与郑州、开封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信息共享”跨区域融合管理。在郑开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申请贷款购买县域内自住住房的职工,与兰考县缴存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对在兰考县或兰考户籍在外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连续缴存6个月至24个月,在县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额度;

政策内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县域内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时,在正常核算基数上,贷款额度分别上调3万元和5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自政策发布次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住房公积金首套房执行20%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县域内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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