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世界知名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符合江北新区“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新金融”产业需求的“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内高校毕业生。
(一)人才就职企业条件
1.申报人才为世界知名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就职企业条件:
(1)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纳税,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实际生产经营。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备案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企业、人才企业。
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
2.申报人才为“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内高校毕业生就职企业条件:
(1)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纳税,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江北新区“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新金融”产业发展方向,并实际生产经营。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备案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企业、人才企业。
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
3.江北新区所属国有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人才学历条件
1.世界知名高校
申报人毕业学校为入职当年泰晤士报排名前500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书)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
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所有专业均符合申报条件(参照教研函〔2017〕2号文)。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该校“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参照教研函〔2022〕1号文)。
(3)相关子学科。若申报人才是一流学科“子学科”毕业生,须按要求上传“子学科证明”(证明材料为:“校级证明”或“学校学科设置部门证明”或“一流学科所在学院证明”或学校官方网站学科设置截图)。
3.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
集聚带内高校包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浦口校区、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三)人才入职时间条件
1.泰晤士报排名前300位毕业生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入职(之前不得在申报企业有参保记录),且在申报企业连续累计缴纳社保、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及以上。
2.泰晤士报排名前500位毕业生或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内院校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入职(之前不得在申报企业有参保记录),且在申报企业连续累计缴纳社保、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及以上。
(四)人才年龄条件
以人才在申报企业社保生效首月“1日”,比对人才出生日期(以人才身份证件号码为准,精确到日)。入职时满足本科学历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
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7日
(二)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微信中搜索“江北HR”公众号,点击“智慧人社”版块,选择“名校优生”,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指定附件材料。
2.申报企业初审人才基本信息,并于申报截止前将申请表(附件一)、人才花名册(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递交至我部门。
(三)受理审核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局审核企业资质,申报人学历、社保、年龄、个税等材料。
补贴发放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放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企业向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收据,补贴款将拨付至企业账户。企业须在收款后及时、足额、一次性发放给审核通过人才,同时将拨付凭证反馈至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