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6日,江苏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于登才表示,为进一步促进市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宿迁市着力提高居住品质。
一是从土地供应方面,提高改善型住宅供地比例。二是从规划设计方面,适当放宽和优化高低配、绿地率、建筑密度限制,有条件区域可建设除独栋独院、双拼建筑外不低于10米高度的住宅产品。
三是对在建项目方面,对已公示未开工的开发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符合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关于“优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新表示,主要是以“企业少跑路、部门多靠前”为原则,部分验收事项不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把关,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事项不验收了,所有项目还需要按设计要求严格实施到位。
同时,开发企业要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房屋交付前完成验收手续,各涉房验收部门多加强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