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产三个月内三收罚单:分公司刚被罚150万

时事新闻2023-09-11 12:15:36无忧百科

东方资产三个月内三收罚单:分公司刚被罚150万

  中新经纬9月11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被罚15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9月6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涉及的法违规事实为:非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业务不合规、为信托公司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未按规定进行资产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责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改正,给予合计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原泉、江杰、王丹、尹鹏警告。

  中新经纬注意到,仅今年下半年以来,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连续收到罚单。

  其中,8月7日,由于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以及收购非金债权未尽职等原因,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罚440万元,陈泽、宋木江、林熙、林向魁被给予警告。

  7月31日,由于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非洁净收购不良债权、违规通过集团内协同业务规避集中度监管等原因,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罚合计530万元。其中,总行430万元,分支机构100万元。

  公司官网显示,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达12479亿元,在全国共设26家分公司,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经营、保险、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员工总数5万多人。(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本文标签: 信托  债权  罚单  东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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