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世纪大暴雨,令豪宅红山半岛实为“僭建之岛”曝露出来。
香港屋宇署及地政总署上个月(22日)展开大规模联合行动,发展局公布聚焦优先处理该一带85间临海独立屋,当中约70间初步怀疑有僭建物,而约40间初步怀疑有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情况,比率分别达82%及47%。
上述85间临海独立屋尚未包括发生山泥倾泻范围内的四间独立屋,即第70号屋、72号屋、74号屋及76号屋,均有严重僭建情况;除了76号屋外,其他三间均非法占用政府土地。
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已发出清拆令,须于150天内完成拆卸工程。业主拒绝遵从清拆令,首次定罪的最高可被监禁一年。
港府发言人表示,屋宇署及地政总署今日同时开展大规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红山半岛临海独立屋僭建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情况。
4间涉山泥倾泻独立屋被“钉契”
就早前红山半岛临海方向有部分政府斜坡出现山泥倾泻,港府承建商即将完成紧急斜坡维修工程。
发言人表示,事故涉及的四间独立屋(即第70号屋、72号屋、74号屋及76号屋)均有严重僭建情况。
经调查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向相关业主发出清拆令,飭令拆除私人处所及土地上的违例建筑物,业主须按命令委任注册建筑人员提交修缮建议书(包括评估有关违例建筑工程对整体斜坡及楼宇结构的影响)及建筑图则,以及取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后根据批准图则修复楼宇受影响部分。
有关修复工程须于命令发出的日期(即今日)起计90天内展开及150天内完成。屋宇署亦已经把命令送达土地注册处在业权注册纪录登记,即俗称“钉契”。
三间独立屋占用位置涉及政府斜坡
港府发言人表示,四间独立屋当中有三间亦同时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即第70号屋、72号屋及74号屋。
地政总署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向相关业主发出通知,飭令占用人拆除政府土地上的构筑物及停止占用该土地。
由于占用的位置涉及政府斜坡,地政总署要求有关人士于通知发出起30天内提交拆卸方案供政府审批,确保工程不影响斜坡安全和稳定性,并须于通知发出起150天内完成拆卸工程。
政府将搜证检控业主、参与僭建工程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等
发言人强调,发出清拆令和停止占用政府土地通知乃现阶段行动。
政府仍在搜集和整理证据,不排除在咨询法律意见后对上述个案的涉事人包括业主、参与僭建工程的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等,采取进一步检控行动。
临海独立屋僭建率达82%、占用政府土地率47%
四间豪宅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发言人表示,早前事故清楚显示,位处斜坡、临海的独立屋如有僭建地库、损毁挡土墙或僭建楼层的情况,会影响斜坡稳定性,及对楼宇结构安全构成高度风险,因此按“风险为本”执管方针,两个部门会聚焦优先处理该一带85间临海独立屋,这数字不包括上述个案涉及的四间独立屋。
当中约70间初步怀疑有僭建物,比率达82%;而约40间初步怀疑有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情况,比率也有47%。
若连同该四间受山泥倾泻影响的独立屋,即有74间确定有或疑有僭建物,约43间确定有或疑非法占用政府土地,比率分别升至83%及48%。
业主拒遵从清拆令可被检控 最高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
港府发言人表示,对于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屋宇署会提出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
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可另处罚款2万元。
至于无合理辩解而未有按照地政总署通知拆除有关政府土地构筑物或仍占用政府土地的人士,地政总署会提出检控,一经定罪,首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50万元及监禁6个月,罪行持续的每一日,另处罚款5万元;其后每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100万元及监禁6个月,罪行持续的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
发言人表示,业主须自行承担清拆僭建物及其他占用政府土地构筑物的费用。若政府经调查证实僭建工程与政府斜坡损毁有关系,政府定必向涉事人士追讨维修斜坡的工程费用。
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已展开大规模联合行动,启动分批巡查怀疑违规临海独立屋,严厉打击僭建物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情况。如有需要,政府会按法例向法庭申请手令和行使权力,以便两个部门进入屋内视察及搜证。发言人表示,为免影响下一步检控工作,政府现阶段不会披露个别个案的详情或调查细节。
发展局亦向参与物业交易的业界机构(包括地产代理监管局、香港银行公会及香港律师会)发信,提示有关专业人员必须就物业是否符规保持警觉性及向客户提供准确资料,如有怀疑应提示客户向专业人士寻求意见,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此外,政府提醒市民在置业时应谨慎厘清物业状况及确保没有违规情况,以免引致法律责任和招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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