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嘉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给予2020年及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双一流”高校及2023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市级企业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保为准,下同)、其他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1万元、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0.6万元的生活补贴。
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对2020年及以后市级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25万元/年的科研生活补助,其中生活补助不少于20万元/年,资助期2年。其中,对2022年6月及以后市级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给予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35万元/年的科研生活补助,其中生活补助不少于28万元/年,资助期2年。
博士后出站生活补贴:
2017年及以后,在国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并首次就业在嘉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不少于23个月)且回国后首次工作在嘉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市级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全职在岗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可申请10万元的出站生活补助,全职在嘉工作满3年并继续与市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可再申请10万元的出站生活补助。
博士后建站生活补助
2020年及以后建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已授牌的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所在企业可申请50万元建站补助、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所在企业可申请100万元建站补助(已享受过省级建站补贴的按补差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