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3日电 23日,深交所向华民股份下发监管函。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显示,2023年1月31日,华民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950万元至1350万元;4月2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净利润修正为预计亏损3000万元至4000万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488.57万元。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
监管函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深交所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官网显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01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专注于光伏新能源、耐磨铸件、金属表面改性技术(PIP技术)的研发和生产。
业绩方面,华民股份披露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34亿元,同比增长434.94%,归母净利润亏损约1.14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约1.14亿元。
截图来源:公司2023年半年报
二级市场上,截至23日收盘,华民股份跌4.05%,报7.81元,总市值45.11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