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建行工行等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对于符合调降的情形,不用由房贷客户提出申请,由银行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但是有三类存量房贷,必须要客户主动申请,银行才会予以调降:
1.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现在的规定,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这样的存量房贷,需要客户主动申请。
2.有欠款未还的存量房贷。有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才会给予调降贷款利率。
3.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这类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的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规则调降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