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 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
(图源:天津市住建委网站,央广网发)
《通知》显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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