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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终于来了!
就在刚刚,官方一连发布3大楼市新政: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新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声,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新政,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信号非常明显!利好买房人!
1、刚刚三部门发声: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刚刚,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其中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刚刚,住建部等三部门明确,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九、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 十、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前段时间高层放风,中央政治局一句“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直接让北上广深,四座一线城市集体表态。
此前短短两周内,就有超10个城市出台政策,直接救市,有的取消限售,有的直接发补贴,力度空前!
近日还有官媒定调,允许降房价!
就在8月20日,作为国家住建部主管的中国房地产报震撼发声:房地产金融风险加剧期待调整优化政策尽快落地。
其中提到最重要的一点,降房价!
并表示,应该给予开发商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允许以降价促销的方式展开自救,以尽快回笼资金。
8月23日,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证券时报》头版发文,要求缓释资金压力,给房企更多定价空间,未来,房价下跌的空间,或将被彻底打开!
来源:南通楼市情报
截止8月8日,漳州各区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招生政策已相继出炉,相关的招生方案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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