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官敬
市场期盼久矣。前不久,住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9月1日,长沙官宣“认房不认贷”,打响了提振房产市场消费信心枪声。不得不说,“认房不认贷”让更多购房者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直接降低居民群众购房成本,有效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不失为一项利民惠民、居有其所的好政策。
认房不认贷,认的是“首房”。一项好的制度和措施,贵在贯彻落实把握标准和原则,融合客观实际,推动“认房不认贷”落地见效。“首房”是享受贷款首付比例优惠、利率优惠“双重”礼包的前提条件,满足的也是最基本的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惠及的是真正的“住房者”,以“首房”为标尺和门槛,把“炒房者”坚决挡在门外,让房子回归到“只住不炒”的本质要义。从出发点来说,“认房不认贷”厘清了“首房”的界线,必然成为拉动房地产市场消费的有效杠杠。
市场经济是“循环岛”,一个重磅政策推出,必能催发一些列连锁反应。可以说,“认房不认贷”不仅刺激居民群众购房消费意愿,让那些急需住房的人得以安家,彰显了制度的温度和暖意;还为地产市场注入更多信心和预期,串联起来的相关产业同样带来了盘活市场、提升经济的可能。故此,跳出“认房不认贷”来看,划定“首房”标准线,以合理和真实的住房者需求,增进群众住房实在获得感,既能匡正房产市场的理性轨道,也将给市场经济持续回升增添新动力。
当然,住房获得感,“感”在有房住之“获”,更在住得安心、住得舒适之“得”。“认房不认贷”固然能让潜在居民消费群体提振购房意愿,加上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降低“礼包”加持,点缀居者有其所、安者有其房的现实画面,让房产市场进入良性循环发展场景。但现实不容忽视,少数“烂尾楼”、偷工减料,甚至“未开工、已结束”的“烂头楼”等,严重侵犯消费者切身利益,影响房产市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性和稳定性。从这点出发,“认房不认贷”得走好交好房、交有质量的房的“最后一环”,真正让居民群众有“获得”、更有“感”。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认房不认贷”的购房礼包,关键看能否落实到“最后一米”,成为打开居民群众生活幸福门的金钥匙。所以说,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务必用好稳定房产市场的“工具箱”,使之成为撬动群众住房获得感的“稳定器”,为市场经济提振预期注入新的动力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