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6日,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全资附属公司汕头中海(作为贷款人)与中国海外宏洋的全资附属公司中海宏洋汕头(作为借款人) 订立第二份贷款重续协议。
据此,汕头中海同意重续本金额为约人民币7500万元(相当于约港币8030万元)的该贷款及将该贷款的还款日期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
据观点新媒体里了解,2020年10月12日,汕头中海与中海宏洋汕头订立第一份贷款重续协议,内容有关重续本金额为约人民币7500万元的该贷款及将还款日期延长至2023年10月18日,利率维持不变(即年利率4.75厘)。
于第一份贷款重续协议后及于订立第二份贷款重续协议之前,于2023年10月18日到期应付的该贷款仍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