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网友“LHHHH”在社交平台称自己向税务局实名举报演员蒋依依偷税漏税,并收到了稽查局对于此事的事实认定及相关处理结果。帖文中,该网友展示了举报页面截图以及税务部门告知书文件截图。
举报页面截图
举报页面显示,该网友举报称:“蒋依依的母亲刘艳林于2016-10-31在浙江永康市成立永康蒋依依影视文化工作室,其法人是蒋依依的母亲刘艳林。2016年-2021年期间,蒋依依的所有个人收入全部转入其母亲名下的永康蒋依依影视文化工作室,累计涉及金额大约1613万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蒋依依的全部收入额,均是属于蒋依依个人参演影视剧的片酬或者商务广告等收入。而蒋依依的全部收入转入了其母亲名下的工作室后,又分批转入其母亲名下个人账户,工作室并未依照税法规定为其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蒋依依本人也未自行缴纳。”
税务稽查局告知书截图
落款时间为7月31日的税务稽查局告知书显示,此事件的处理结果为:“经调查核实,最终责成该工作室向永康市税务局税务服务大厅自行申报。该公司到国家税务总局永康市税务局税务服务大厅申报2017年、2018 年补扣并补缴蒋依依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分别是693246.59元、551679.36 元;2017年、2018年滞纳金692553.34元、450446.20元;二年合计补缴个人所得税、滞纳金2387925.49元,并已收缴入库。
该网友称:“2021年,国家曾对娱乐圈艺人进行税务普查。税务局曾与蒋依依本人、及蒋依依工作室约谈,调查其2019年-2021年期间的纳税情况。蒋依依这一次只补缴了2019年-2021年的税金和滞纳金,但是对自己2019年之前的偷税漏税情况只字未提,仍抱有侥幸心理”。
该网友同时称,2023年经该网友举报后,蒋依依才补缴了238万元(也就是2017-2018年)偷税漏税的税金及滞纳金。
公开资料显示,蒋依依于2001年1月1日出生于北京市朝阳区,中国内地女演员。2007年,6岁的蒋依依因参演个人首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从而由此踏入演艺圈。成年后,蒋依依曾出演《天坑鹰猎》《赘婿》《北辙南辕》等影视作品。
图自@蒋依依
企查查APP显示,永康蒋依依影视文化工作室成立于2016年10月31日,由刘艳林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