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等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其中,我省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入选。聚焦盘活存量土地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据悉,试点城市要在坚持“局部试点、全面探索、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政策机制。坚持把盘活的城乡空间资源更多地用于民生所需和实体经济发展。围绕盘活利用存量用地,聚焦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试点城市重点从四个方面探索创新:在规划统筹方面,强化规划统领,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引导有序实施;在收储支撑方面,完善收储机制,拓展收储资金渠道,完善征收补偿办法;在政策激励方面,探索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地价政策工具、完善收益分享机制、健全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机制;在基础保障方面,严格调查认定和上图入库、做好不动产确权登记、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等问题。记者 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