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时事新闻2023-10-08 11:31:38无忧百科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7名(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2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5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目录分专业方向列出拟考试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不含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学校2024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2名,最终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15人,最终招收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剩余拟招收推免生计划转为拟考试招生计划。

  一、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者(具体要求见本简章第二条规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

  同等学力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专业要求和外语要求。

  (一)专业要求

  1.报考艺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01):在报考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2篇第一作者论文,每篇不低于3000字。

  2.报考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2、1353):在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展演、比赛中获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3.报考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6):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原创美术作品2次(每次版面不低于1/2版),或作品入选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展览2次。

  4.报考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7):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原创设计作品2次(每次版面不低于1/2版),或获得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作品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奖项一、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二)外语要求

  所报考专业语种的大学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学院在不低于学业能力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要求,各研究方向是否接收同等学历身份考生以及加试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网上报名结束后,同等学力考生应及时将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件核验后返回本人,论文、作品复印件应包含所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及作品。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同意参加考试。

  三、学习(培养)方式

  我校2024年招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制(修业年限)

  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五、报名

  推免考生报名方法请参照《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我校不指定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除2024届应届本科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时查验学历证书外,其他考生在复试时均须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于复试前复核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残疾考生如需招生单位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我校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我校该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其他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我校将于复试前另行公布。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14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24级秋季学期入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二)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生/年。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各项奖学金经评审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生/年;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8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5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3000元/生/年。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3.研究生“三助”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享受“三助”补助。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八、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九、培养及住宿地点

  新华校区: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云谷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位于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道。

  如有调整以我校网站(http://www.imac.edu.cn/)公布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imac.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

  (二)本简章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咨询申诉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107办公室

  邮编:011500

  电话:0471-3690355

  邮箱:yjszs@imac.edu.cn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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