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爱美人士越来越青睐医疗美容,大量医美产品和项目涌现,让人挑花眼。想要变美,需要警惕哪些“美丽陷阱”?消费者在遇到纠纷时,该如何维权?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医美消费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资质陷阱”: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小张在一家号称“专业整形”的医疗美容门诊部接受了整形手术。门诊部对小张进行面诊及术前风险提示后,对其实施全身麻醉并进行了手术,小张共计支付6万余元。
术后没多久,小张的面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感染、塌陷等问题,小张在与医院交涉时还发现,自己接受的手术属于原卫生部公布的美容外科项目中的四级手术,而该机构仅具备一、二级手术资质。随后小张以该美容医疗门诊部在为其提供服务时未取得相应资质、超范围经营,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门诊部退还手术费用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门诊部在实施医疗美容手术时并不具有相应资质,也未如实告知小张上述情况,应当认定构成欺诈。本案门诊部系营业性的医疗美容机构,小张出于美容的目的接受手术,具有较强的消费目的,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定义,属于该法调整范围。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张的全部诉请。
法官解析,《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第二条规定,根据医疗美容项目的技术难度、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程度,对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分级准入管理。
该办法所依据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对美容外科项目的分级、原则及管理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项目进行了明确规范,同时,部分省(市)还会对当地手术分级项目进一步细化。
法官提示,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机构时一定要谨慎查看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主诊医师的执业医师资格,结合所选择的医美项目,判断该机构是否具备从事相关医美服务的资质。对于操作过程复杂,难度高、风险大的美容外科项目,建议首选具有资质的三级整形外科医院及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三级综合医院。
“产品陷阱”:使用与宣传不符的产品或山寨设备
王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前往美容院进行隆鼻手术,合同约定植入的隆鼻假体为某A膨体,但美容院实施手术时,在未告知王女士的情况下,使用了某B膨体,该B膨体的品质、价格及市场口碑均低于A膨体。
术后,王女士对隆鼻的效果不满意,多次要求取出假体,均被美容院拒绝,双方协商不成,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美容院赔偿损失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与患者因病就诊的医疗行为不同,王女士系出于对美的追求而决定隆鼻,并由她决定采取何种美容项目、达到何种美容效果,故该医疗美容行为属于消费行为,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美容院使用B膨体时已征得王女士的同意,应构成消费欺诈,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解析,医疗美容产品及设备普遍价格高昂,部分美容机构为降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可能会使用以次充好的产品甚至假货及山寨设备,这些产品不仅无法实现应有的效果,还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因此,在选择医疗美容机构时,消费者应当注重挑选有信誉、口碑好的品牌机构,可以提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检索相关机构是否有涉诉案件,购买服务时,应及时与美容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留存转账凭证等证据,接受服务时,应当注意观察该机构使用的医疗设备外观、型号、产品名称等专属特征,还可通过生产商提供的官方认证渠道验明真伪。
“广告陷阱”:夸大宣传,提供与收费不匹配的美容服务
徐女士与美容院签订合同,约定由美容院为徐女士提供胶原再生术、皮层光焊等治疗项目,费用为十万余元。然而手术当天,美容院仅为徐女士实施了项目价格远低于收费价格的脂肪抽吸等手术。
徐女士认为美容院严重夸大了医疗美容服务的名称和疗效,在收取高额手术费用后仅实施普通美容项目,存在欺诈行为,且徐女士术后出现了面部浮肿、身体不适等症状,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医疗服务合同,美容院退还服务费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该美容院辩称,自己不存在欺诈行为,且医疗服务合同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院明知其实施的手术与宣传的服务存在本质不同,但未充分说明,可以认定美容院存在欺诈行为。同时,徐女士接受美容服务系满足个人对美的追求,具有较强的消费色彩;美容院并非公益性医疗机构,其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符合经营者的特征,故案涉纠纷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徐女士与美容院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美容院向徐女士退还服务费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法官解析,医疗美容服务与一般的医疗行为存在本质差异,通常而言,医疗机构面向有疾病治疗需求的患者,具有公益性和必要性,而医疗美容机构则面向追求美丽的身体健康之人,通过提供服务而收取服务费用,具体进行何种项目、达到何种效果则均可由顾客自行选择,因此具有营利性和选择性。因此,医疗美容既具有医疗服务的特性,也兼具消费属性,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制。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