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安排,我中心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3:00,在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进行了2023年第二批公租房补贴转实物公开摇号工作,大连市公证处对本次摇号的全过程进行了现场公证,认定摇号结果有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摇号情况
本次摇号家庭范围为:截至2022年底,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的中低收入类、最低收入类在保家庭,共计25773户。首轮配租房源为泉水A区、泉水B区、前关公租房共计190套。房源顺序根据项目、楼号、单元号、层号、房号固定顺序,与家庭摇号排序进行匹配。
摇号:对25773户家庭进行统一摇号排序。对5年内无房家庭,按照摇号排序结果及最低收入类家庭优先保障的原则与现有房源匹配实施配租,其余家庭轮候。
二、房源分配
1、分配要求
(1)配租前对轮候家庭实物配租保障资格进行确认,不符合条件家庭将不参与分配。
(2)5年内有房家庭暂不进行配租。在轮候期内,满足5年内无房条件的家庭须主动申报,变更为无房家庭后方可参与配租。
(3)按照保障群体、有房无房,及家庭人口数,进行房屋分配。
(4)本次实物配租工作仍按以往摇号分配程序,进行一对一匹配,未配租的空置房源,将按轮候家庭摇号顺序,进行递补分配。
(5)租赁合同签订最短期为一年。
(6)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必须由监护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供合法有效监护手续方可办理。
(7)轮候家庭如有保障群体、家庭人口、名下房产、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变化,需及时到户籍地街道社区进行申报更改。
2、配租管理
(1)轮候家庭在轮候期间仍享受租金补贴保障。
(2)已办理实物配租入住家庭,租金补贴发放时间截至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当月。
(3)签订实物配租合同次月开始,租金补贴停止发放。
(4)已进行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和轮候家庭,仍符合保障条件的,退出实物配租保障和轮候申请的,可继续享受租金补贴保障。
3、资格复核
定期对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保障(类别变更家庭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并由管房单位负责腾退住房。腾退的空置房源,将按轮候顺序继续进行分配。
4、后续管理
实物配租家庭租住公租房期间,保障资格变更、房屋调换、退房等后续管理,依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
住建中心咨询电话:83620924
公租房分配入住咨询电话:泉水A区39563203
泉水B区39546312
前 关39578011
附件:2023年第二批公租补贴转实物摇号结果公示名单(25773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