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关于明确住宅区、楼宇地名审批操作流程的通知》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住宅区
楼宇地名审批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辖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直辖 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根据《条例》规定,原市民政局(地名办)办理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事项,现由市住建局承接办理。现就相关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报。建设开发单位在预售或竣工前,向市住建局驻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地名命名、更名申请审核表和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2.3),办理地名审批手续。
二、审批。由市住建局组织进行审核、现场踏勘,并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市民政局)意见(征求意见函格式详见附件4)。
三、批复。市住建局根据审核、踏勘结果和市民政局复函意见作出批复。
注:特殊地名须经论证或征集公示。特此通知。
附件: 1.《地名命名、更名申请审核表》
2.《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申报材料清单》
3.《关于申请 xx 项目地名命名的函》
4.《关于征求 xxxxX 地名命名意见的函》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来源: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