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法律咨询:
今天收到中介电话说我们屋另外两户扰民被告了(1套房子分成4户出租的),然后房主要后天中午收房,让我们全都搬走;我想问别的住户违约我有责任么?可否要求违约金?另外提前收房有没有最短期限?今天通知后天就得搬完?另外时间很紧两天内不见得一定能找到房子,我可以最多延迟几天?如果不能延迟,是不是租住旅馆的费用可以找中介支付?
律师解答:
中介要求你们没有违约的住户搬走,是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另外应提前告知。
相关法律知识:
违约行为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