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最担心的是单位没交够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工伤职工要怎么办呢?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自己的损失呢,还是由单位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等费用?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单位未足额交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以下费用: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6-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75%—90%的伤残津贴;
3、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50%的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此可见如若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工伤保险费可减免吗
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兔,由用人单位出现相关情形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满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新发生的工伤职工,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超过缓缴期限6个月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停止支付该单位老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按规定如数补缴工伤保险费后,新发生的工伤职工继续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单位重新缴费的次月起开始支付,并如数补发该单位老工伤职工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单位给职工购买的工伤保险是有最低档的购买数额的,要是单位没有交够工伤保险费,则等同于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这个时候根据职工工伤伤残等级,最后确定的赔偿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