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本罪主要是针对这几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二、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安全事故”不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还包括法律上规定的所有于安全事故有关的犯罪。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要求责任人故意不报、谎报安全事故。
三、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3)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报安全事故罪属于结果犯,出现不报安全事故的行为,要产生严重后果,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不报安全事故罪侵害了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属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类的犯罪,认定这项罪名以后,可以判拘役,也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