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购外汇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1、构成骗购外汇罪既遂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逃汇数额5%-30%的罚金。
2、骗购外汇的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逃汇数额5%-30%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应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骗购外汇行为,极易酿成本外币兑换的盲目与失控,造成外汇流失,影响国际收支,扭曲货币信息,进而动摇国家金融、经济的稳定。
二、骗购外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防止外汇资金自由输出输入,平衡国际收支,增强本币信誉,稳定汇率,而对外汇买卖、国际结算以及外汇汇率实行的政策措施。在我国,一般不称外汇管制而称外汇管理。
本罪的对象是外汇。外汇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收付、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司法实践中,单位主体多为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但不排除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假称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寻求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共谋实施骗购外汇行为的情形。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以虚假、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骗购外汇会发生破坏外汇管理制度的结果且追求其发生的心理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多出自牟利动机。骗购外汇罪是法定犯、行政犯。
骗购外汇罪的既遂犯有两种处罚意见,需要按照实际的涉案金额决定,这项罪名是法定犯和行政犯。外汇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能够调剂国际资金余额,是国家清偿国际债务的主要支付方式,包括外国货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