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每个月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而不能有克扣的行为。当然,要是合法的扣工资,那么是允许的,不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那究竟单位克扣工资的责任有哪些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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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克扣工资的责任有哪些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克扣职工工资,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二、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生活中单位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还是有不少,而这其中又具体分为了合法克扣与违法克扣,前者通常是指需要单位代扣社保费用的,而在后者的情况下,那么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到底单位克扣工资的责任是什么,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驻马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