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个人债权可以转让吗
一般个人债权可以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
债权人全部转让合同权利即债权的,该债权人的法律地位由第三人替代,原债权人从合同当事人中退出,原合同效力对于新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存续;若债权人部分转让合同权利,原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与第三人一起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效力当然及于第三人,若第三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即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二、申报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申报债权应满足的条件: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债权可以转让,申报债权时必须满足四个条件,首先需要有财产给付内容为请求权,其次要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去,然后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最后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