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
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