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生折枝
采生折枝的意思是:为了赚钱故意把拐来的人的身体弄残疾,让他们上街去乞讨,而他们就是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去赚钱,这样的恶行可以说简直就是令人发指,而这样子的行为换做任何人都会感觉愤慨,所以明清时期就规定了采生折割者,凌迟处死。
明朝法律之中的确有这一条,《明律》卷一九《刑律.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在古代虽然有类似“凌迟”酷刑,可是很大程度上这个酷刑只是用来震慑的,主要是让百姓还有敬畏,所以当时的明朝统治者也是慎之又慎的使用,除非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否则不会用到凌迟。
而采生折割一旦发现就会被凌迟处死,可以看出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对于“人贩子”大家都极为痛恨,而且就连家属都不能幸免,可见对于打击人贩在古代的力度也是很大的。
我相信在电视上或者听老人说起过类似现象,有些人为了赚钱故意把拐来的人的身体弄残疾,让他们上街去乞讨,而他们就是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去赚钱,这样的恶行可以说简直就是令人发指,而这样子的行为换做任何人都会感觉愤慨,所以明清时期就规定了“采生折割者,凌迟处死”。
在清朝乾隆年间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其罪行可以说是累累白骨,当时在苏州一个地方据传有两个乞丐身边带着一只“狗”,这只“狗”不能说话,但是听得懂人话,所以也纷纷引起了周边群众的好奇。
然而还是有百姓发现了其中的不寻常之处,因为和寻常的“狗”比起来,它的体型明显大了很多,所以有些人觉得奇怪便立马告诉县令。
而县令老爷立马感觉出了其中的不寻常,立马派出手下悄悄跟踪这两人,并把这两个人带回了衙门。而当县令发现了事情真相之后,真的是令人愤慨,原来这两个人是“人贩子”,而他们身边的这只“狗”竟然也是个普通孩童,只不过被粘上了狗毛然后猎奇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以此牟利,而且据他们交代这样子的情况在当时还足足有数百人乃至数万人。
而县令乃至旁听的百姓一听到如此行径,也是忍不住群起激愤的要立马上去就把这两个人打死,毕竟换了谁听到这种事都是很气愤的。最后还是县令叫住了百姓,并劝道:“现在打死他们,实在是便宜了他们。”
而围观的百姓听到了县令的话之后,也是立马便安静了下来,而最终毫无疑问的是这两个人被判凌迟处死,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报应。
也就是“人贩子”的手段太过于歹毒,所以历朝历代对于他们都是“重刑加身”,汉朝时期先是把犯人杀死,然后将其车裂,到了唐朝时期稍稍有所改观,可是还是判处死刑,而清朝和明朝的惩罚制度是一样的,都是凌迟处死。
甚至明朝为了惩罚这些人,连同他们的家人都要一同被算在内,因为“人贩子”的行径破坏的是一整个乃至几十个家庭,而为了他们的私欲甚至害苦了多少孩子,所以无论对他们用什么酷刑都认为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