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叛逃罪的处罚标准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叛逃的,携带国家秘密叛逃的,叛逃后发表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言论的,等等。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叛逃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叛逃罪与背家罪的区别
叛逃罪表现为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也具有的性质,但是叛逃罪与背家罪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
一,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背家罪的主体只要是跨国公民即可。
第
二,在客观方面有所不同。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行为;而背家罪则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二)叛逃罪与军人叛逃罪的区别
主体不同。一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个是军人。
(三)叛逃罪与偷越国(边)境的区别
犯罪目的不同,主体身份不同。犯叛逃罪与偷越国(边)境的,属于吸收犯。
(四)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
所谓投敌叛变罪,是指投奔敌人营垒并为其效劳,或者在被捕、被 俘后,敌人的行为。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都具有的性质,但是二者却有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
一,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投敌叛变罪的主体是中国公民。
第
二,在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投敌叛变罪则表现为投奔敌人营垒或者敌人的行为。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本罪只是叛逃到境外,却不是投靠敌人;而投敌叛变罪则主要是投靠敌人,并有变节行为,却不一定是投奔境外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