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如果丈夫没有生活能力可以离婚吗

法律问题2023-10-08 14:09:54无忧百科

在法律上如果丈夫没有生活能力可以离婚吗

1、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求。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
夫妻“共同生活”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相互扶持,共担生活压力,共创美好生活的持续、稳定的状态。主观上,男女双方具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愿望;客观上,男女双方能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共同承担生活的压力和风险,共同创造并享受美好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的住所;
(2)夫妻间的性生活;
(3)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
(4)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总的来说,就是指长期稳定的生活在一起。
2、《民法典》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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