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团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法律问题2023-11-12 06:03:00未知

农村团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也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事件(或称为“交通意外事故”)及不可抗力都不是当然的免责事由。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