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陪嫁一套房产一般是不会算共同财产的,而应认定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属于只赠与给女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行为,不能够算作共同财产,其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女方个人。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问题2023-03-14 13:04:55无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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