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支付的数额、期间等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定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问题2023-08-14 15:04:25佚名
经济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