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构成非法制造、运输、邮寄、弹药、爆炸物罪,必须要满足下列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