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正文。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被检举人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
3、尾部。依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应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4、要严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听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