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即使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女方也得不到什么赔偿。夫妻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自由,法律不会因为一方先提出离婚了,而判决这一方给予对方赔偿。
所谓过错情形是指一方存在下列情形: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一方存在上述过错情形,因此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