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给父母的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给父母的赡养费,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父母的,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离婚时这部分钱应当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