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可以保存验伤证明、在医院治疗的相关病例,并且可以要求商场调取相关的录像作为证据。消费者在商场摔伤的,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